成立公司和非政府组织

公司设立

《商事企业法》由柬埔寨国民议会于2025年4月26日通过,并于2005年5月19日公布,是柬埔寨第一部全面的公司法。

该法路适用于‘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也使用于‘有限公司’,即私人有限公司或公众有限公司,还适用于‘外国企业’。

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

合伙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第八条),合伙合同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第九条)。

1.普通合伙

.普通合伙在注册或将获得法人资格,并拥有以下权利(第十二条)

.以自己名义拥有动产和不动产

.以自己名义开展业务

.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

.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或应诉

2.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是由一个或多个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关系,这写普通合伙人是唯一有权管里和约束该合伙关系的人,另有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负责出资(第64条)

外国企业

外国企业是依据外国法路成立的法人,并在柬埔寨设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商业活动(第270条)。可通过以下形式在柬埔寨开展业务(第271条)

.子公司

.分公司

.代表处/联络处

.分支机构

.代表处

1.子公司

子公司是由外国公司在柬埔寨设立个公司。子公司可以以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的形式注册(第85条)

并且可以从事与本地公司相通的业务,除非法路禁止外国自然人或法人从事的行为(第286条)

私人有限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是一种有限贵责任公司,其特点如下(第85条):

.公司可以有2到30名股东。

.如果由一人设立,将称为‘一人有限公司’

.公司不得向公众出售股份。

.公司在转让股份方面可以有一项或多项限制。

.公司在按照商业部规定的表格注册后才被视为私人有限公司。

.公众有限公司

公众有限公司是根据本法《商业企业法》第87条获准向公众发行证券的有限责任公司

备注

.可获得税收优惠(来自投资委员会QIP)

.可购买不动产 (土地和房屋)

2.分公司

分公司可以执行与代表处相同的活动,此外,还可以像本地企业一样定期买卖商品和服务,并从事制造,加工和建筑活动,只要这些行为不是法律禁止外国自然人或法人从事的行为(第278条)。

分公司的资产属于总公司的资产。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一切义务承担责任(第279条)

分公司可以由总公司决定关闭(第282条)。

备注

.无法获得税收优惠(无法从CDC获取QIP)

.无法购买不动产(土地和房屋)

3.代表处(联络处)

商业代表处或商业联络处在柬埔寨可以执行以下活动 (第274条)

.联系客户,以便将客户介绍给总公司

.调查商业信息并提供给总公司

.调查商业信息并提供给总公司

.进行市场调研

.在贸易展览会推销商品,并在办公室或展会上展示样品和商品。

.为了参加贸易展购买并保留一定数量的商品

.租赁办公室病故用本地员工

.代表总公司与本地客户签署合同

备注

.无法获得税收优惠(无法从CDC获取QIP)

.无法购买不动产(土地和房屋)

国际与国内非政府组织

国际协会与非政府组织

任何希望在柬埔寨王国开展项目的外国协会或非政府组织,必须先在原属国的外交部注册,随后再向柬埔寨外交与国际合作部申请注册,并以谅解备忘录(MoUn)的形式,与相关主管部门(如:卫生部、环境部、社会事务部等)联合开展工作。

法律程序

.第一步向外交与国际合作部提交谅解备忘录(MoU)

.第二步: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合作协议

.第三步:想柬埔寨发展委员会(CDC)提交文件

.所有类型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与协会都必须向税务总局申办营业执照(书屋专利正)

国际协会与非政府组织

协会和非政府组织法,已于2015年8月12日颁布。
根据该法,设立国内协会或非政府组织必须具备创始成员,这些创始成员须为具有柬埔寨国籍的法人,并且至少有3名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国内协会或非政府组织必须在内政部登记。国内协会或非政府组织的章程内容必须符合宪法及其他现行法律。
未注册的国内协会或非政府组织不得在柬埔寨王国境内开展任何活动。国内协会或非政府组织须在内政部登记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在柬埔寨王国境内银行开设的每一个账户的信息,通知内政部和经济与财政部。
法律程序: 第一阶段:提交至内政部; 第二阶段:提交至相关主管部批准; 第三阶段:提交至税务总局申请专利。